您所在的位置:首頁 > 肝病科醫(yī)學進展 > 蔡晧東:乙肝肝硬化患者的抗病毒治療
今天,我收到一位網民的來信,說她母親50多歲了,以前有乙肝,去年發(fā)現肝硬化。雖然經過檢查,乙肝病毒**指標陽性,但因為肝功能一直正常,所以猶豫是否要進行抗病毒治療。
大家都知道,我國的《慢性乙型肝炎防止指南》建議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的適應征除了要看病毒**指標外,還要看肝功能。一般應該在ALT升高到正常值上限兩倍以上再開始治療。
但是,對于乙肝肝硬化患者則不一樣了。我國的《慢性乙型肝炎防止指南》依據新的循證醫(yī)學證據,適度放寬慢性乙肝肝硬化患者的抗病毒治療指征。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:“HBeAg陽性者的治療指征為:不論ALT是否升高,HBVDNA≥104拷貝/mL;HBeAg陰性者為HBVDNA≥103拷貝/mL;對于HBVDNA可檢測到但未達到上述水平者,如有疾病活動或進展的證據、且無其他原因可解釋,在知情同意情況下亦可開始抗病毒治療。治療目標是延緩或減少肝功能失代償和肝細胞癌的發(fā)生。”失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:“只要能檢出HBVDNA,不論ALT或AST是否升高,建議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,及時應用核苷(酸)類藥物抗病毒治療,以改善肝功能并延緩或減少肝移植的需求。”
肝硬化患者的藥物選擇也和慢性乙型肝炎不太一樣。因為肝硬化患者常常伴有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,干擾素的副作用較多,且有導致肝功能失代償等并發(fā)癥的危險,患者往往不能耐受。因此,代償期肝硬化患者使用干擾素治療應十分慎重。如認為有必要,宜從小劑量開始,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逐漸增加到預定的治療劑量。而對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,干擾素屬禁忌證。所以,肝硬化患者最好選用副作用較少的核苷(酸)類藥物治療。
核苷(酸)類藥物的治療是長期的,尤其是肝硬化患者。因此最好選擇耐藥發(fā)生率較低的核苷(酸)類藥物,如恩替卡韋、替諾福韋或阿德福韋。但對于治療前HBVDNA(103~104拷貝/ml)較低的患者,也可以選擇拉米夫定治療。因為拉米夫定治療肝硬化的循證醫(yī)學證據較多,而且對于病毒**量較低的患者很少發(fā)生耐藥。對于失代償期的肝硬化患者,如果合并肝腎綜合征,應慎用阿德福韋或替諾福韋,因為這兩種藥物都有潛在的腎小管毒性。
肝硬化患者服用核苷(酸)類藥物治療期間應加強監(jiān)測,最好每3個月到醫(yī)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監(jiān)測藥物的療效及不良反應,監(jiān)測耐藥的發(fā)生。盡管核苷(酸)類藥物能減輕肝硬化患者的纖維化程度,減少肝癌的發(fā)生,但并不能完全防止肝癌的發(fā)生,仍有少數肝硬化患者在抗病毒治療期間發(fā)生肝癌。因此,肝硬化患者還要定期進行肝臟超聲波和血清甲胎蛋白的檢測,防止肝癌的發(fā)生。
肝硬化患者服用核苷(酸)類藥物治療需要有長期治療,甚至終生服藥的思想準備。這是因為肝硬化患者的肝臟基礎較差,停用核苷(酸)類藥物后,一旦出現病毒學反彈,常常導致肝臟病變突然加重,甚至造成肝衰竭。因此,肝硬化患者在治療期間要有較好的治療依從性,堅持每天服藥,不要漏服,更不要隨便停藥。
在新藥取得成功之前,應用口服核苷(酸)類似物(NA)治療慢性乙型肝炎(簡稱...[詳細]
5月17日,在第十屆全國疑難及重癥肝病大會上,我國香港大學司徒偉基教授交流...[詳細]